更新时间:2019-12-31 09:12:30
3246来源:磐安发布
经县政府同意,近日,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
快来看看,具体涨了多少? 每月能多领取多少钱呢? 自2019年1月1日起,磐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65元,每人每月提高10元。 本次待遇调整共惠及全县25000人左右,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保障的重视和对城乡参保人员的关心。 2010年,我县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具有磐安县户籍,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纳入参保范围。根据规定,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磐安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参保后,每月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基础养老金优惠待遇。对缴费参保人员来说,基础养老金是其养老保险待遇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另两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均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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