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2-10 22:27:37
3464来源:磐安新闻网
日前,县阳光公益协会顺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审核,被认定为慈善组织。这是我县唯一一家经过认定的民间社会慈善组织。
县阳光公益协会成立于2015年,是一个由社会爱心公益人士(团体)自愿组成的地方非营利性慈善社会组织,目前已有注册会员450余人。协会以“提供有尊严的帮扶”为指导思想,以“为爱心创造平台、为困者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美丽”为奋斗目标,秉持“再小的个体也可以影响他人”理念,严格遵守《慈善法》相关规定,开展相关公益活动。
五年来,协会开展了大量公益活动,在关爱困境学生、关心环卫工人、关怀孤寡老人、发起爱心捐赠、参与社会活动、开办阳光公开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目前,协会已募集爱心款项142万多元、价值24万多元的物资,累计支出135万多元。其中,用于助学91万元、助村(企业指定捐款)16万元、助残8万元、助老及关爱支出20多万元。2016年至2019年参与志愿服务2571人次,服务工时13380.91小时。
慈善组织的认定,确定了阳光公益协会法定的公募资格,有利于协会今后更好地开展慈善募捐,推动协会拓展慈善资源,有规则参与慈善活动。这也是我县民政局把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开展慈善工作落到实处、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推动我县慈善工作上新台阶的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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