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08 09:37:43
5090来源:磐安发布
为进一步营造宜居环境,建设品质山城,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城,我县决定在城区全面开展街道两侧乱停、乱堆、乱放、乱排、乱挂、乱搭等“六乱”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街道两侧以下现象列入本次整治范围: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不按标志标线规范停放及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停放僵尸车的;
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上擅自堆放建筑材料、废旧物品、花盆等障碍物的;
在人行道、弄堂口、公共场地擅自设置摊点、商户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店外作业、流动摊乱摆的;
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生活垃圾堆放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和随意排放污水的;
在人行道和街面商铺门面上各类破损、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指示牌、横幅、帐篷、衣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的乱设乱挂的;
在人行道及居民小区弄堂口擅自搭建钢架棚、活动板房、遮阳(雨)棚架、移动棚架、棚布、伞具、落地式广告牌、水槽、水龙头等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的。
二、所有涉及本次整治内容的住户、门店、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在2019年8月15日前自觉进行整治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全县广大居民应当积极配合城区“六乱”整治工作,如有妨碍、阻挠执法人员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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