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12 09:33:05
2753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日前,从江苏回东阳探亲的王先生来到东阳市公证处,咨询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相关事项。
经了解,该房产为王先生父亲所有,但其父亲已故去多年。以往这种情况下,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王先生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户籍证明、亲戚关系证明、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等多项证明事项,程序繁杂、证明繁多。随着东阳市“无证明城市”的推广实施,王先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其父亲的结婚证及墓碑照片,并对家庭亲属关系作出承诺,公证人员当场为其办理了继承权公证手续。
“无证明城市”并不是绝对“零证明”,是让一些由市内第三方权威部门、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的具有举证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再成为群众的困扰。东阳市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积极助力打造“无证明城市”,真正实现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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