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30 14:21:20
3539来源:磐安新闻网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微商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电子烟,各种品牌及款式一应俱全,且每天都有一定的销售量。记者随即向县烟草专卖局等相关部门作了情况反映,并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3月18日,记者实地走访县城两家电子烟实体店,了解它们对未成年人的销售情况。
在新兴街某电子烟商铺,记者走进店内,可见多处挂有醒目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标语,购买前需出示会员证,或采用扫码验证年龄、出示身份证等,通过多种手段防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店铺负责人告诉记者,县烟草专卖局每个月都会到店里检查,确保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记者也未发现该店有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情形。 另一家是位于南街的某电子烟店铺,该店也张贴有明显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的标语,购买时同样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但该店仅使用一本纸质版登记本记录购买者相关信息,对信息未进行应有的核查,并且该店的记录存在信息不完整、身份证登记不严格等相关情况,还有销售程序不规范、验龄手段不严谨问题。在店内,记者就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渠道问题,随机采访了电子烟消费者郑某,他说:“据我所知,一般未成年人会通过他人代买的方式获得电子烟,也有采用线上购买的途径,就是所谓的微商等。” 据悉,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作了研究,并得出明确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对其加强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 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2020年7月1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压实电子烟实体店的主体责任,坚持对电子烟销售不规范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反复。 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表示,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进一步加大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浙江省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和《金华市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要求,两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电子烟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行重点监测。据了解,目前,我县销售电子烟的实体店共2家。 同时,为阻断“烟雾”进校园,积极打造无烟校园,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行动,一方面,加强学校周边通勤入口处100米范围内卷烟零售经营户的走访和检查力度,建立中小学校周边经营户档案,由专卖管理人员不定期到已取缔户进行巡查,对发现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另一方面,加强对零售经营户禁售标志设置的监督检查,引导其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权益,同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专项清理整治的良好氛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县烟草专卖局郑重提醒,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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