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17 22:00:40
3592来源:磐安广电
近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一起工程车“带泥上路”
污染城市道路行为立案查处
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渥街道古董街路面上有明显车轮带泥痕迹和大量掉落砂土,执法队员照着车胎轨迹“顺藤摸瓜”,发现工程车都从一个临时沙场中驶出。
现场检查发现该临时砂场设备简陋,砂场出口路面未硬化,仅用几块钢板铺设,导致车辆驶出时会带出大量泥水。除此之外,砂厂未配洗车池,只用一把高压水枪进行冲洗,道路上也只有一位工作人员在用扫帚进行打扫,效果甚微。执法人员立即叫停运砂车辆,联系沙场负责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调查。
经现场勘查,污染的城市道路长300米,宽4.5米,面积为1350平方米。当事人负责的工程车“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已经违法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及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入春后雨水增多,地面潮湿,随着县内各大工地逐渐开工,道路上工程车辆也随之增多,部分渣土车辆“拖泥带水”运行造成路面泥泞不堪,污染城市道路。 接下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力度、高强度、多频率的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市民发现渣土运输车“滴洒漏”现象可以拨打举报电话:845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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