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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有编制,最高补贴10万元,磐安定向培养62名卫生人才!

更新时间:2021-06-17 11: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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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磐安广告

根据省卫健委和县政府有关文件,我县决定培养62名磐安籍卫生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1年磐安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补助经费

(一)定向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30人

1.定向培养:被第一段医学院校(原一段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且签订回磐工作协议的,按被录取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培养30名。

2.紧缺专业(下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五官科学、精神卫生等专业。

3.学费补助:每学年2万元,五年制共补助10万元。符合1、2项条件的在校生,可享受同等助学补助10万元/五年。

(二)定向委托培养基层卫生人才32人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


(一)招录

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

1.定向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程序

(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程序:填报志愿、被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

(2)8月30日前考生执《录取通知书》和高考成绩证明到县卫健局办公室报名、登记备案;

(3)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

(4)确定培养对象,向社会公示;

(5)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发放助学金;

(6)毕业回磐就业。


2.定向委托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程序

(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用程序填报志愿,定向的大专与本科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提前批录取),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

特别提醒:定向培养填报志愿后手机务必保持通畅,填报结束当天晚上开始通知到考生个人录取情况和体检时间。(如被录取参加体检人员需保持空腹,携带身份证、400元体检费、1寸或2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集合 )

(2)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选院校和专业,否则志愿无效。高校按本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反馈给县卫健局。

(3)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者向社会公示3天。

(4)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5)委托培养学校录取,名单抄送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招聘入编

1.考生如期毕业,回磐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签订事业单位人员就业协议。

2.参加三年或两年规范化培训(护理专业除外),取得合格证书。

3.考生必须在毕业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招聘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培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不予入编,解除就业协议。

4.定向培养考生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违约行为。

(1)不回磐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

(2)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毕业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违约者应当返还各级政府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规范化培训经费以及支付违约金(具体在培养协议、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有意者向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咨询和预报名。联系电话:84662839,84661354,84667509。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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